自从知道了自己的内心渴望和感受,她的心就正如那句诗词所描述的那样了:平生不会相思,才会相思,就害相思。而她是个有理智的人,尽管已经喜欢上了夜叉,有了爱情,却也不会放弃亲情。所以,她知道两人很难成就姻缘。好在她有过不嫁人的打算,那么做情人也好。因为喜欢的是夜叉,她考虑过不要求未来。她自信自己可以生活得很好,那么她只需要忠于自己的感情。出要感谢大唐的宽容与开明,令她保持着现代白领女性的态度:什么都可以自己努力得到,对男人的要求,只是爱情而已。但是现在,这么点点愿望也不能实现吗?只因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杜三。“到底怎么了?谁知道我的印迹。”夜叉平静了半天才走过来,蹲下,握住春荼蘼的手。他的碧眸中有安定人心的力量,春荼蘼又吸了几口气,才平复了心绪,赌气道,“还不是你早年欠下的风流债。男人,哼!”她由失落改为吃醋,夜叉更是疑惑,手上便紧了紧,目光询问。“你问我?我还问你呢?”春荼蘼小声道,“你到底和杜三,奉国公府的嫡女杜含玉有什么关系?”“我不认识她。”夜叉摇头,神情毫不作伪。“不认识?”春荼蘼酸溜溜的,“你不认识,人家就拿自己的帕子给你包伤口?你还真是够吸引人的啊,装成丑样子,都能引来蝴蝶飞。”“哦,你说那个杜小姐。”夜叉想起来了,很老实的被逼供,“我哪知道她是什么人,只是她好心好意……”“是啊,人家多圣母!”春荼蘼打断夜叉,又哼了声。夜叉不明白“圣母”的真正含义,但想来是好词汇却用扭了意思,脸上就不禁浮上一丝笑意来。看惯了她在公堂上的冷静理智,私下里这些小女儿态只为他展现,叫他如何不动心?因为对方是春荼蘼,其实他也不曾期待过未来。这一刻就已经如同,他的命运。“后来,杜家的人来要帕子,我这才知道她是哪根葱。”他解释了一句,笑意加大。“帕子呢?还给人家了?”“烧了。”“烧了?”春荼蘼心中暗爽,脸上却仍是气鼓鼓的样子,“干嘛不留着,多有纪念意义。”“我又不喜欢她。我喜……”夜叉及时截断自己的声音。但有些话,到这个地步就明白了。春荼蘼红了脸,好在天黑也看不出来。奇怪了,感情事大家心知肚明倒无所谓,死心不如死人“总之,现在事情麻烦了,虽然有很巧合的成分,但你自己也要负上一点点责任。”春荼蘼最后总结道。但在黑暗中,两人并肩坐在床上,于是这语气就失了责备,而是像撒娇。“好吧。”夜叉认错态度良好。“当时你为什么不蒙面?”如果那时他就是丑陋的样子,杜三就不会产生绮念和执念,不会对他不能忘怀了吧?被个长相超帅的少年英雄相救,白痴也会动心的。所以说,长得好看有什么用,只会闯祸,要不人家说红颜祸水呢。难道蓝颜就不算吗?想到这儿,她伸手抚上夜叉的脸,徘徊在他右边眉骨和颧骨之间的那处闪电形的疤痕上。夜叉缩了缩身子。也许这些动作对春荼蘼来说纯出自然,只是亲昵,但对夜叉来讲却是又甜蜜又痛苦的巨大折磨。尤其现在临夏,她头发半散不散,身上只穿着雪白的中衣小褂和撒脚裤子,衣襟上一圈圈的粉黄色小花向领口延伸,就像要伸进去一样。光着两只雪白的脚……夜叉赶紧别过头,声音略有点沙哑地道,“当时我只是指挥,并没想亲自出手。而且我也没想到,那女的能跑离战圈这么远……”又想起什么似的神色一正道,“荼蘼,你要离她远一点,那是个阴狠角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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