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林法则是怎样的?人们常用两个词来形容自然界这种状态,一个是适者生存,一个是弱肉强食。站在旁观者的角度,很多时候看到的是自然界生命的和谐;站在生存者的角度,往往是你死我活的战争。
人类社会是自然界的一个缩影,生存方式与自然界一样。大鱼吃小鱼,小鱼吃虾米。阶层高的人,踏着阶层低的人,阶层低的人,踏着更低的人,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风餐露宿,为果腹而苦苦挣扎。
从人类成为生灵以后,斗争或者说剥削就没有停止过。先是与自然界的斗争,各类生物为生存空间大打出手,抢占地盘,拼个你死我活。谁胜利了,谁就可能会成为自然界的主宰,失败了,就成为口食。
在初期人与猛兽的战争中,人类是节节败退的,成为猛兽的口粮。随着大脑的发育、前肢的解放和工具的利用,猛兽在人类陷阱和团队协作下开始溃败,一些被亡族灭种,一些被圈养成为口食。
火没有被利用前,人类也是同猛兽一样茹毛饮血,对猛兽生吃活吞,残暴血腥。成为自然界顶端的生灵后,人类建立了城池,猛兽逐渐被驱赶。狩猎不再成为粮食的主要来源,种植、圈养占据了主流。
即便从事危险的狩猎越来越少,吃食越来越精致,但对生命的掠夺并没有减少。生存需要饱腹,前进需要欲望,对生灵的残杀依然存在,甚至越演越烈。曾经是猎杀猛兽,只不过慢慢变成了猎杀家畜。
随着人类势力越来越大,人的欲望也越来越多。曾经吃食只是为了果腹,慢慢变成了吃食是为了享受。为了果腹,一个人斩杀一只鸡就可以,然而为了享受,只吃鸡翅的话,一个人需要斩杀可能五六只鸡。
杀一只鸡是残忍,杀五六只鸡更残忍。通常人们没有反应,是因为相互之间的拼杀,让场面更血腥,单方面的虐杀,场面会相对温和一些。然而,不管是血腥的杀戮,还是温和的杀戮,同样都是残忍。
在与猛兽的战役取得胜利后,人类开始把屠刀伸向同类。开始的时候,是部落与部落之间的争斗,争水源、争地盘、争人口。男的要么杀掉,要么成为奴隶,女的毫无意外成为奴隶随意赏赐、买卖、凌辱。
伴随初级国家的产生,人祭、殉葬、刑罚也出现了。如果与猛兽斗争是因为果腹的需求,那么同类相残就是权力的欲望。猛兽是因为能成为食物而被杀,而人祭和殉葬则是为了死后能延续手中的权力。
动物之间虽然也残忍,但往往很少有滥杀的情况。老虎饱腹后,只会偶尔也会继续杀其它动物,更不会为了展示百兽之王的威严而屠戮一切。草食动物更是只要吃饱后便悠闲自得,不再去践踏植物。
人类残忍的多,为了权力,屠戮城池的屡见不鲜。甚至杀一人则为贼,杀一城者被认为是“英雄”。每次权力的更迭,都是普通人的噩梦,人杀人、人吃人,成了稀松平常,战前战后的人口往往是断崖式的。
随着普通人的逐渐觉醒,似乎人类的残忍减少了,其实这只是一个错觉。国与国之间的利益纷争依然存在,小摩擦不断。只不过生产力发展了,过去食物争抢的打打杀杀,逐渐演变成了经济之间的战斗。
商品流通便捷,让果腹的欲望不要再兵戎相见,只要财富足够就行,更多刀枪上的拼命演变成资本的博弈。普通人没有财富的支撑,只能流离失所。权力和财富的掌控者则通过手中的资源对他人进行掠夺。
看得见的地方总是歌舞升平,看不见的地方依然藏污纳垢。权贵者为了权力、财富和生命,在阴暗的角落里做着见不得人的勾当,而普通人被无情的针对,甚至突然消失,叫天天不灵,叫地地不应。
高高在上者总是说得冠冕堂皇,却并没有怜悯之心。他们的享受,总是从普通大众中掠夺而来。情愿把牛奶倒掉,情愿让房屋空置,也不会降价卖给普通人。残忍才是真正的人性,友善只是虚假的装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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