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一边,从百乐门回去之后,周兴邦躺在床上,辗转反侧,彻夜难眠。
他也不知道为什么,事到如今,他忽然又不想杀裴司矜了。
仔细想想,裴司矜对他一向苦苦痴恋。
前两次举枪,也的确是因为自己做的有些过分。
而且,在桃花园后门那次,他明明记得裴司矜击毙了他。
醒来后,却发现自己还好好活着。
那大抵也是个梦。
说到底,裴司矜还是和以前一样,对他有情,不然怎么会不舍得杀他?
现在裴司矜是沪城的红人,只要自己稍微给点回应,他一定会像以前一样,舔着脸贴上来。
到时候,他周兴邦也会成为名震满城的大人物。
这么想着,周兴邦的心情又好了很多。
上流社会的贵公子们,有不少人图新鲜,贪恋男色,经常去百乐门取乐。
但是,他万万无此爱好。
因而变得和一部分朋友格格不入。
好不容易遇见个不让自己反感的男人,他一定要好好抓住机会。
品一品,男人和女人,到底有什么区别。
带着这样的想法,周兴邦第二天起了个大早,特意收拾了一番,又叫人买了一大捧花,精神满满的来到百乐门门口。
甚至还请了几个小提琴手跟在身后,拉着浪漫的乐曲,制造气氛。
他提前打电话问了百乐门的经理,知晓司矜昨夜没有回去,便想守在门口,来个深情表白。
周围卖报小贩的叫喊声络绎不绝:
“卖报卖报——
裴司矜倾情献唱百乐门,贵公子齐呼。
我要这性别有何用!”
昨天才唱完歌,今天就上了早报头条了。
周兴邦唇角的笑意越来越深,只觉得这个结果格外令他满意。
裴司矜越优秀,他包养起来,就越有成就感。
毕竟养起来的小情人要具有装饰功能,得在外人面前给他撑面子。
这样才对得起他周少爷花出去的钱。
眼见周兴邦带人大张旗鼓的守在这里,周围路人纷纷驻足,准备围观周家小少爷又看上了哪个明星。
不一会儿,司矜便披着一件不太合身的黑色西装从百乐门走出来。
那件衣服略大,搭在少年小小的肩膀上,让他整个人看起来,越发清秀俏皮。
周兴邦见状,连忙抱着花迎上去:
“矜矜,我后悔了,我不想跟青眠柳在一起了。
说到底,我喜欢的人还是你。
你能跟我一起去吃顿饭吗?”
“跟你吃饭?”
看着人模狗样的周兴邦,司矜唇角不禁勾起了一抹讽刺的笑意:
“周少爷,你养情人的一贯套路不就是,一吃二玩三睡觉吗?
你昨天刚抛弃了青眠柳,今天就兴致勃勃的来找我,很难让我相信你的诚意啊。”
一席话罢,周兴邦的面色瞬间僵住。
捧着花的双手,也开始渐渐收紧。
他爸爸是商会会长,他又生的不错。
纵观整个沪城,哪个歌女花旦不以被他周少爷看上为荣。
这裴司矜,竟敢当众下了他的面子!
周兴邦暗暗咬牙,在心里安慰了自己好几遍“美人带刺,得好好哄”。
才又挤出点耐心,问:
“那你觉得,怎么样才算有诚意?”看小说,630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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